聖靈的直覺是超過是非的,超過善惡的。它定罪所有的非,所有的惡,卻不一定稱許一切的是,一切的善。例如,謊言是良心所定罪的,實話是良心所稱許的。我們若活在良心裡面,只要不說謊言,而說實話就可以了。但我們若活在靈的直覺裡,憑神的感覺而生活行動,就不只謊言不能說,並且連實話也不一定都能說,乃是要問問看:這話是出於神的意思,還是出於自己的意思?神不是要我們說假話,也不是要我們說真話,神乃是要我們說祂的話,說出乎祂,出乎靈,出乎生命,建造、成全人的話。這是良心與直覺不同的地方,也就是自治與神治不同的地方。

今天能完全活在神治之下的人太少了!許多弟兄姊妹,都是活在三治混合的光景中,很少成分是在神治裏,直接受神的管治。這不是一種正常的情形。